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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烟叶税法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烟叶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3.税率:20%,烟叶税的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业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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