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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预习: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一、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企业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注:在财务报表中商誉的列示及减值核算的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列示,减值的核算在账簿中登记。
(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产生于合并抵消分录中,减值的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会计处理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与第四节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相一致。
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如下:
吸收合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测试
控股合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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