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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免征消费税是指对生产性企业按期实际出口数量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因已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该应税消费品出口时,已不含有消费税,所以无须再办理退还消费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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