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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进口货物征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进口货物征税】
      1.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首先看其是否有报关进口手续。一般来讲,境外产品要输入境内,都必须向我国海关申报进口,并办理有关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的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进口货物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进口货物的税率
      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4.进口货物已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5.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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