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增值税增值范围的具体规定
知识点【增值税增值范围的具体规定】
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22项)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