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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第二章(8)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7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综合|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七节 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增值税政策

  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1、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一律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

  2、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

  允许扣除的成品油包括自用油、代储油、倒库油以及检测用油(回灌油)

  3、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款做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4、采取同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2009):2008年9月,某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500吨(包括加油站自用车辆自用汽油720升),其中:汽油400吨、柴油100吨,汽油、柴油的平均零售价均为6.5元/升;当月发售加油卡20万元;购进汽油、柴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50万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该加油站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汽油1吨=1388 升,柴油l吨=1176升)

  A.3.97

  B.4.04

  C.6.88

  D.6.95

  【答案】A

  考点是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计算,关注销售额的确定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二、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1、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3、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办法缴纳增值税,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
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下: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额

  考点是电力产品预征增值税的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三、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

  1、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2、核力发电企业采用按核电机组分别核算增值税退税额的办法,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关于大亚湾核电站和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

  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继续执行以下政策:

  (1)对大亚湾核电站销售给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2)对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给广东电网公司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对大亚湾核电站出售给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电力及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转售给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大亚湾核电站生产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考点是核电行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四、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政策规定

  1、征税范围

  油气田企业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其中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

  2、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抵扣规定(与一般企业增值税抵扣相同)

  3、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油气田企业有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根据油气田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汇总后,按照各油气田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税额向所在地的机关缴纳。

  4、油气田企业在劳务发生地未设立分(子)公司但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在劳务发生地按6%的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预征率预缴的税款可在油气田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中抵减。

  5、各油气田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货物及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油气田企业分包非油气田企业的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6、提供生产性劳务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率为17%

  考点是油田企业征税范围规定,以及提供生产性劳务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一般以多选题形式出现。

  五、黄金交易、铂金交易与货物期货增值税政策规定

  1、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

  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但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金融机构向个人销售实物黄金的行为,应当照章征收增值税,实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4、铂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销售的铂金及其制品仍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铂金出口不退税。

  5、货物期货增值税征收管理

  (1)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纳税人:以开票人为纳税人

  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2)纳税环节――实物交割环节

  (3)货物期货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税不得抵扣。

  6、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

  (1)会员单位通过钻石交易所进口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并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钻石出口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国内开采或加工的钻石,通过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可凭核准单开具普通发票;不通过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照章征收增值税,并可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考点是黄金交易、铂金交易与货物期货免征增值税情形,一般以多选题形式出现。

  六、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规定

  对于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免税品以及市内免税店销售但购买者必须在海关隔离区内提取免税品后直接出境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应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和免税品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其免税品与应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品一律开具出口发票,不得使用防伪税控专用器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七、再生资源利用的增值税政策(2010新增)

  1、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但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2、2009年1月1日后,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

  3、2010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1)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一是按规定已备案;二是有固定的仓储、整理和加工场所;三是销售额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比例不低于80%;四是无任何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记录;

  (2)退税比例:2009年销售实现的增值税,退税比例为70%;2010年销售实现的增值税,退税比例为50%;

  考点是再生资源利用的增值税上述政策,一般以选择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八、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销售外购货物、销售应纳消费税货物、销售委托加工货物和出口货物除外)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

  【例题】(2007):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民政福利企业的下列行为,不得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有( )。

  A.生产销售化妆品

  B.生产服装用于内销

  C.批发销售饮料

  D.零售日用化工品

  E.生产纺织品用于出口

  【答案】ACDE

  1、兼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3、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具体条件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 (含25%) ,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前,应先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福利企业的认定申请,或向当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认定申请。

  (三)优惠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1、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2、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缴纳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以在本年度内以前月份已缴纳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纳税人当年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当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当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例题】(200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增值税实行限额即征即退的办法,按月办理退还

  B.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

  C.兼营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业务的企业,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D.对于不能分别核算可享受与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业务销售收入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税款退还限额

  E.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与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享用

  【答案】AC

  考点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具体适用条件和退还增值税额的计算,一般以多项选择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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