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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选取评审专家涉金额1.8亿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昨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张杰明报告了广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此次审计揪出一系列问题,其中截至2013年末,有近6亿公共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及时清理和安排使用。此外,有两家项目承担单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多次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累计涉及金额81519.84万元。

  审计情况

  近6亿公共财政预算

  没花出去

  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

  数据显示,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964.64亿元,总支出906.11亿元,结余结转58.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24亿元,支出51亿元,结余0.2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60.44亿元,总支出478.52亿元,结余结转181.92亿元。

  审计也发现,截至2013年末,有5946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及时清理和安排使用。

  2013年,市本级共有742个预算编制单位,市财政预算安排17622个项目,审计发现有358个预算单位的887个项目当年支出率低于50%,占全部项目的5%,其中有201个预算单位的329个项目当年支出率为零,涉及金额15502.08万元,占当年调整后预算的0.24%。

  在税收征管审计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农贸市场、农产品(000061,股吧)批发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充分落实,全市有74.17%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未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44户纳税户未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4340.35万元。经审计指出,部分纳税户在审计期间已自行补缴相关税费3909.72万元。

  预算执行

  6部门“三公经费”超近300万

  张杰明在报告中指出,审计局还对市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城管执法局、总工会、档案局、广播电视大学、设计院等12个部门进行了审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卡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力度。审计表明,这些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不过,此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有6个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超出预算,涉及金额292.40万元,其中:

  市国土房管局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涉及金额98.84万元;

  市民政局和下属2个单位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或超预算,涉及金额43.78万元。

  有4个部门(单位)存在支出超预算、扩大范围的问题,其中:

  市国土房管局超出福利费开支范围列支交通车租赁费94.31万元,下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超出项目预算批复范围列支交通车租赁费66.56万元。

  有5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4846.07万元,其中:

  市教育局下属市聋人学校收到旧校址拆迁补偿收入2618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直接用于征地补偿;

  市旅游局委托下属2个单位在2007年至2013年期间代其收取展销会收入、房产租赁收入等合计1000.76万元没有上缴市财政,坐支873.55万元,结余127.21万元。

  有5个部门(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其中:

  市设计院将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装修改造工程和机电项目分拆为100万元以下的16个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而没有公开招标,同时工程实际开工及进度款支付时间早于中标日期,涉及金额1890.18万元;

  市广播电视大学2009至2012年期间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采购,涉及金额1045.99万元;市广播电视大学面积为7586平方米的物业出租未履行报批和公开招租的程序。

  有4个部门(单位)已完工项目结余590.85万元未上缴市财政,其中:

  市水务局和下属2个单位共涉及金额367.69万元。

  专项资金

  2单位挪用8亿专项资金买理财产品

  此次审计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审批不严、管理不到位。还有一些部门的债务管理也存在问题。不过, 部分部门(单位)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进行了整改,金额合计17751.64万元。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对孵化器专项资金等9类科技专项资金共848个项目评审未按规定程序通过系统随机选取评审专家,而是以人工方式选取确定,涉及项目金额18737万元;对2个孵化器项目审批不严,多核拨专项资金406.93万元;有2家项目承担单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多次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累计涉及金额81519.84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已转回原账户;有7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际支出超出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或金额,涉及金额211.36万元;有2家项目承担单位未能实现项目合同书约定成果;

  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的12个幸福社区创建项目因市福彩中心没有要求资助单位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使得资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难以评估;

  市民政局下属市殡葬服务中心2013年采购箱盅、棺木、石材等大宗商品采用内部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涉及金额5274.17万元;

  市设计院工会成立的咨询中心在2008年至2013年间将技协收入净收益的50%用于发放全体工会会员福利,涉及金额1505.12万元,这种分配制度与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的相关规定不符;

  市教育局下属外国语学校违规设置账外账,涉及金额389.20万元。

  市教育局下属2个职业学校未经批准举债,无力偿还债务,涉及金额2656万元;市广播电视大学未经批准借款给增城广播电视大学用于校舍建设,尚有余额900万元未收回。(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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