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点: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外币交易的核算程序
(一)外币交易的概念
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二)外币核算的基本程序
企业发生外币交易时,其会计核算基本程序未:
1.将外币金额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金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3.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二、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
三、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二)期末调整或结算
1.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例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1)期末调整
期末或结算货币性项目时,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
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例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及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如为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则应计入资本公积。

热销商品推荐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