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预习:内幕信息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内幕信息的认定
1.内幕信息的范围
(1)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2)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中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中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劵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存在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尚未公开”。因此,内幕交易只能发生在内幕信息产生至公开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这段时间被称为“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1)内幕信息的形成
①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②“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收购方案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位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③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2)内幕信息的公开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再国务院证劵、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热销商品推荐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