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知识点预习:利润分配概述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利润分配概述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及利润分配的项目
在利润分配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2.资本保全原则(一般有尚未弥补亏损,先弥补亏损再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到期债务);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分派股利(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计算可供分配利润:
正数:
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③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④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负数:
不进行分配。

热销商品推荐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