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关税补征和追征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关税补征和追征】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滞纳金。
 

热销商品推荐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