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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合同的保证责任及保证人的追偿权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甲向乙购买商品,价值15万元,约定提货后两个月付款,同时约定由丙做保证人。在还款期届满之前,乙租用了甲的房屋,约定租金5万元在所欠货款中扣除,并将原合同中的15万元欠款修改为10万元,但没有通知丙。若甲到期不能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丙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仍然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C.由丙承担5万元的保证责任
D.乙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主合同时,没有征得丙的书面同意

解析:该题选A,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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