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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预习: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以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适用范围:
①控制
②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权益法适用范围:
①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二)权益法核算
简单权益法: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乘以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确定长期关投资和投资收益
购买法权益法: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计算被投资单位调整后净利润,在此基础上乘以投资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完全权益法:在购买法的基础上,计算被投资单位调整后净利润还需消除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内部交易损益中未实现部分。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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