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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单选)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1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
A.15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53万元

 


【答案】C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补税。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10×(7%+3%)=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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