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预习:商业关系
知识点【商业关系】
(一)商业关系的种类及防范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由于商务关系或共同的经济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这些商业关系主要包括:
1.在与客户或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开办的企业中拥有经济利益;
2.按照协议,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产品或服务结合在一起,并以双方名义捆绑销售;
3.按照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销售或推广客户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客户销售或推广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介入此类商业关系;如果存在此类商业关系,应当予以终止。如果此类商业关系涉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二)与审计客户或利益相关者一同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利益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而审计客户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这种商业关系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这种商业关系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审计客户均不重要;
2.该经济利益对一个或几个投资者并不重大;
3.该经济利益不能使一个或几个投资者控制该实体。
(三)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交易性质特殊或金额较大,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