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2011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教材变化第四篇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综合|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第四篇 程序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P265新增“第四篇 程序法律制度”将原有三篇中的程序法律制度汇编成第四篇

P266,“行政诉讼在证据规则上实行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变更为“行政诉讼在证据规则上实行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P266新增“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P268,“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变更为“第二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P269,第8行,新增查阅权的举例

P270新增行政补偿的举例

P271,倒数第二段第9点,新增不予受理的举例。

P277,第6点后面,新增司法解释关于确定被告资格的具体规定。

P295新增“五、行政赔偿诉讼”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无变化)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P325:章名变化:“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代替了旧教材的“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

P325:倒数第一段的第一行:“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代替了旧教材的“《刑事诉讼法》与《刑法》”

P339“第五节 证据”变化很大:

1P339:“一、证据概述”代替了旧教材的“一、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2P339:“一、证据概述”中的特征变化了

3P339:“(二)证据运用原则”代替了旧教材的“三、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同时内容全部新增;

4P340P342:“二、证据的种类”代替了旧教材的“二、证据的种类”;同时内容全部新增;

5P342P345:新增“三、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四、非法证据及排除”;

6P345P346:“五、证明”代替了旧教材的“四、证明”;同时内容变化。
热销商品推荐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