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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房地产税基评估标准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2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计税价格评估是完善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的关键,也是未来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核心。要确立计税价格的关键和核心地位,就必须在计税价格评估的规范化上下功夫,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和规范。其必要性在于:

1、是增强房地产税征收的透明度,保证房地产税收公平性的必要手段。
与其他税种相比,房地产税的透明度较高,这主要体现在作为征税对象的房地产是有形的,税率是统一的,计算方法也比较简单,其大体价值可以与其他情形相似的纳税人进行直观上的横向比较。对房地产税征管机关来说,如果没有事先确定的一系列标准、规范作为计税价格评估依据,计税价格评定的透明度差,受人为因素影响大,评估结果就难以令人信服,会增加税制贯彻实施难度。

2、有利于提高计税价格评估效率。
与其他目的房地产评估区别在于,其他评估主要是针对单宗房地产,评估时点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而且是一次性评估;房地产税计税价格评估既有转让环节税收的一次性评估,也有对特定区域成片房地产的定期评估。这就导致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时间性强,数量巨大。如果不强调一致性,对每个房地产应用不同的方法、标准,适用不同的评估技术,就会带来巨大的工作量,进而增加征管成本。从税收公平角度,标准不统一,将会导致起点不公。而制订相对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利规范,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3、保证税收征管执法的统一性。
当前,房地产相关各税种计税依据不统一,且分别由财政、税务两个部门征收,有些地方委托土地、房产部门征收,税务内部不同税种也由不同的机构实施征管,这容易造成不同税种计税价格的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契税由财政部门征管、营业税由税务部门征管,计税依据都是房地产交易价格,但有时一个部门认可了其交易价格,并以此作为课税依据,另一个部门却不认可,而进行重新核定、评估,造成同一宗房地产的计税价格不一。对于纳税人而言,尽管税种不同,但征税对象是一致的,即同宗土地或者房产,如果缺乏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容易造成税收征管执法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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